被控販賣二級毒品?其實只是幫朋友拿大麻,卻差點背上販毒罪,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!
- 王聖傑律師/免費法律諮詢

- 6月17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
幫朋友拿大麻,就等於販賣二級毒品?當心好心變被告!
你可能沒想到,一通朋友的請託:「可以幫我拿一下大麻嗎?」結果讓你被當成毒品上游、還可能吃上販賣二級毒品的官司!
本案當事人就遇到這樣的狀況。他原本只是幫朋友代領大麻,完全沒收錢,結果被對方咬成毒品上游,還被指控販毒四次!當場傻眼,最後還因為慌亂下「承認有販毒」——這一認罪,差點讓他人生整個走歪。
幸好,他及時找上專辦毒品案件的謙聖。透過專業辯護,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!
案件經過|從代領變上游,被當場搜索、帶回筆錄
某天早上,警方持搜索票進入當事人住處,搜到少量大麻、研磨器、與殘渣。當事人當場被帶回製作筆錄,警方更指出:「你朋友已經供出你是販毒上游,而且販了四次。」
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,當事人驚慌失措,加上情緒緊繃,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,不小心供出對自己不利的說詞,承認「曾轉交大麻給朋友」。
但事實是什麼?他根本沒收錢,只是好意幫忙代領,怎麼會變成販毒上游?
辯護關鍵|這不是買賣,是友情代拿!
謙聖接手後,立即釐清案件事實並掌握三大辯護重點:
✅ 1. 原價轉讓,未圖利、無營利意圖
當事人是幫朋友「代領」大麻,沒有加價也沒收錢,就連毒品都不是他的,這行為根本不構成販賣!
✅ 2. 沒有販毒工具:電子磅秤、夾鏈袋通通沒有
若是販毒者,通常會攜帶用來分裝的磅秤、夾鏈袋等工具。但警方搜索當下完全沒有查獲這些物品,足見當事人不是職業毒販。
✅ 3. 對方證詞反覆,證據力不足
控訴的友人在不同筆錄間說詞反覆,無法提供當事人販賣毒品的明確證據。再加上雙方是多年好友,平常也有其他互動,不符合典型買賣關係。
成功說服檢察官,當事人獲「不起訴」處分!
經由完整說明案情與法理邏輯,檢察官最終接受我們的辯護主張,判定證據不足、犯罪不成立,讓當事人免於背負刑責,不需坐牢、也無前科紀錄!
刑事不起訴的意思是,檢察官在偵查終結後,認為被告沒有犯罪嫌疑,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犯罪,因此決定不將案件起訴到法院,案件就此結束。 簡單來說,就是檢察官認為被告「無罪」或「罪證不足」,不予起訴。
檢察官會將不起訴的理由寫成書面,也就是不起訴處分書,送達給被告和告訴人。
毒品律師建議|被指控販賣毒品,該怎麼辦?
許多人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,第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做,往往一時慌張就把自己說進去了。切記!在沒有律師陪同下,不要急著回應警方任何問題。
即使你覺得自己沒有錯,也不要掉以輕心。一句「我有拿給他」可能就成了「販賣證據」。我們建議:
✅ 一律主張 「我要律師陪同」
✅ 不要輕信警方話術:「你講了就沒事」
✅ 保留沉默權與法律諮詢權,才是真正自保!
毒品案件Q&A
Q1:原價代買大麻給朋友,算販毒嗎?
A:在法律上,有「營利」才構成販賣,但實務中若未說清楚,仍可能被認定構成販毒,需律師協助釐清。
Q2:警方說我被指控是上游,我該怎麼做?
A:不要急著回應,立即聯絡律師協助,避免做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述。
Q3:販賣二級毒品會怎樣?
A: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4條第1項規定,販賣第二級毒品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,情節重大無法緩刑。
Q4:被搜索時家中有毒品,會不會直接被關?
A:視是否持有、施用或販賣,以及毒品種類與數量,建議立即請律師分析是否能爭取輕判或不起訴。
Q5:我只是代領,卻被說是販毒,怎麼辦?
A:需要律師詳細還原事實,並爭取排除販賣構成要件,力求不起訴或無罪。
被誤控毒品販賣?別慌,我們專門處理這種案子
毒品案件不代表就是鐵證如山,很多當事人只是朋友請託、代為轉交,卻不小心陷入司法危機。
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:
專辦毒品案件(包括二級、三級毒品)
從做筆錄到開庭,提供全程專業辯護
擅長爭取數不起訴、緩刑、無罪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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