吸毒再犯與「三年後」的重新開始——吸毒案3年後再犯,毒品律師爭取不被關的機會 !
- 王聖傑律師/免費法律諮詢
- 5月6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5月9日

人有時會跌倒,也有時會走錯路。吸毒,不一定是壞人所為,更多時候,是痛苦的出口、壓力的潰堤、一時逃避的選擇。
但走錯路的人,難道就永遠不能回頭?法律,曾經嚴厲無情,但如今,它也在學著溫柔地理解人性──就像這幾年關於毒品政策的轉變,一次又一次地告訴我們:「有些人需要治療,不是監禁。」
吸毒(施用毒品)不是罪人,而是病人
從前,施用毒品幾乎等於進牢房。但隨著毒品防制條例的修正,社會的眼光開始改變:吸毒,不單是違法的行為,更是心理、生理失衡的表現。
根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9年度裁定,法律明確指出——如果你曾經接受過勒戒或強制戒治,只要這次再犯是在三年之後,你仍有機會獲得「再次接受治療」的選項,不必馬上面對刑罰或牢獄之災。
這不只是條文的轉變,而是一種法律價值的更新──從處罰,到幫助。
法律不是只為定罪,它也想幫你重新開始
「三年後再犯,不一定會被關。」這句話,在很多人心裡可能聽起來不可思議,但它是真實的法律轉向。
在司法實務中,若施用毒品者符合以下條件,便可能獲得觀察勒戒、戒癮治療或緩起訴處分:
距離上次處遇已超過三年
這次僅為單純施用,無販毒或重大危害情節
願意接受戒癮評估與治療,並表現出戒毒意願
這樣的設計,目的並不是寬縱,而是明白「進監獄不等於改變」。有時,一次好的醫療介入,一段有支持的陪伴,比十年的刑期更能帶人回家。
再一次戒癮治療機會,是為了你真的想變好
阿和(化名)是一名28歲的年輕人,第一次吸毒是在大學失戀那年,進了勒戒所。三年後,他努力振作,卻又在工作失利後走回原點。被抓時他哭著說:「我真的不是壞人,我只是撐不下去了。」
幸好,他找到了專辦毒品案律師協助,成功向檢察官爭取「戒癮治療緩起訴」──因為他不是販毒者,只是再次跌倒的病人。
這一次,他沒有進監,而是在醫療機構重新站起來。如今,他是個健身教練,也常參加毒防講座,成為別人的力量。
常見Q&A:你想知道的,我們懂
Q1:我不是第一次吸毒了,法律還會給我機會嗎?只要距離上次勒戒或戒治已滿三年,且情節單純,有機會再次接受治療處遇。
Q2:我有案底,會不會影響申請治療?不會絕對影響。檢察官仍會評估你是否具備戒癮動機與低再犯風險,律師能幫你呈現正面條件。
Q3:緩起訴附戒癮治療是什麼?意思是案件暫不偵辦,但你要接受治療、勞動或輔導,完成後就可能免除起訴。
Q4:治療過程會被公開嗎?家人會知道嗎?治療隱私受到法律保護。可依個案選擇公開與否,專業團隊會尊重你的決定。
Q5:我想改變,但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?從一通電話、一場諮詢開始。我們不是來責怪你,而是來幫你。
免費諮詢:給你第二次機會,也給你一個不再孤單的開始
你可以選擇改變,法律也準備好了要給你重新出發的可能。我們願意陪你,從法律到生活,一步步走回光明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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