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用大麻法律責任與緩起訴解析|施用大麻電子菸判刑與爭取戒癮治療對策 !
- 王聖傑律師/免費法律諮詢

- 8月25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已更新:9月30日

施用大麻──從電子菸到法院,法律不容忽視的代價
在燈紅酒綠的年輕世界裡,有人因好奇或壓力,將 大麻 置入電子菸中吸食。短暫的快感,卻可能引來警察的敲門聲與法律的審視。
這是新北的毒品案件,一位年輕當事人,他在家施用大麻電子菸,被警方搜索並採驗尿液,結果呈現陽性。站在檢察官與法庭面前,他心中最害怕的不是定罪,而是 「被送去勒戒,人生就此中斷」。
施用大麻法律責任──施用大麻會判刑嗎?
施用二級毒品的刑責
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10條:
施用二級毒品(如大麻)者,檢察官得裁定觀察勒戒。
若判斷無戒癮成效,甚至可能轉為 強制戒治(最少 6 個月,最長 1 年以上)。
➡️ 這意味著,施用大麻的人並非單純「罰錢」就能了事,而是可能 被剝奪人身自由,與監獄無異。
施用大麻緩起訴──爭取戒癮治療的黃金機會
在承辦的案例中,透過律師的即時介入,能夠:
向檢察官 提出戒癮治療計畫。
爭取 緩起訴處分,附命接受戒癮治療。
讓當事人不必入監戒治,而能在社區中完成戒癮輔導。
比較表格──勒戒 vs 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
項目 | 觀察勒戒/強制戒治 | 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|
人身自由 | 被拘束,需住進戒治所 | 保持自由,於醫療院所治療 |
時間 | 6 個月~1 年以上 | 依檢方命令,數月~1 年 |
生活影響 | 學業、工作中斷 | 能兼顧學業與生活 |
社會標籤 | 接近「服刑」感受 | 社會觀感較寬容 |
是否能爭取 | 被動接受裁定 | 律師可積極聲請爭取 |
➡️ 律師觀點:對年輕施用者來說,緩起訴+戒癮治療 才是翻轉人生的轉折點。
施用大麻電子菸──年輕人最常誤觸的陷阱
許多人以為「電子菸只是菸油,沒什麼大不了」。
但若混入 大麻、THC 成分,就是施用二級毒品。
驗尿呈陽性,等同鐵證,不會因「只是電子菸」而免責。
➡️ 律師提醒:「施用大麻電子菸」的法律效果,與直接抽大麻菸草完全相同。
律師專業建議──施用大麻被抓,該怎麼辦?
立即尋求律師協助:時間是關鍵,檢察官在做出「勒戒或緩起訴」裁定前,就是爭取的黃金期。
提出戒癮意願:展現悔意,能增加爭取緩起訴的可能。
保存有利證據:例如學業、工作證明,顯示當事人具備改過自新的基礎。
避免二度施用:若再度被驗出陽性,將難以獲得輕判或緩起訴。
施用大麻案件 Q&A
Q1:施用大麻會判刑嗎?
A1:施用大麻屬二級毒品,通常先裁定觀察勒戒,嚴重者轉強制戒治。若能爭取緩起訴,則可能避免入監。
Q2:施用大麻電子菸算犯罪嗎?
A2:算。只要菸油含 THC,法律視同施用大麻。
Q3:大麻能否用醫療用途減輕刑責?
A3:目前台灣僅在特定醫療研究允許,個人施用仍屬犯罪。
Q4:初犯施用大麻,能不能爭取緩起訴?
A4:有機會。若配合戒癮治療,檢察官可裁定緩起訴附命治療。
Q5:被抓到施用大麻,該找誰求助?
A5:務必盡快尋求專業刑事律師,協助聲請戒癮治療,爭取緩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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